欢迎进入西安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方网站!

煤化工退烧靠哪些招?

23年07月27日

 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晓星


  "十二五"期间,煤化工产业政策闸门收紧的信号已正式发出。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煤化工产业存在盲目规划、违规建设、无序发展的问题。国家煤化工政策一改过去含糊笼统的基调,首次明确界定煤化工产业的准入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从节能环保的角度对煤化工的发展做出了一系列严格规定,确定了煤化工企业的准入门槛,这无疑会给目前"火热"的煤化工产业降温,对产业的走向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只见机遇不见风险
  煤化工经历持续大跃进


  一直以来,业内人士一致认为中国具有煤化工持续发展的土壤。这取决于中国多煤少油的能源储量结构,煤化工被认为是冲破石油垄断的一种有效途径。在此背景下,很多地区和企业都对煤化工趋之若鹜,纷纷建设项目。但与此同时,由于煤化工是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的产业,同时还面临着技术、市场和资源环境约束的风险,发展煤化工产业既有机遇也有很大的风险。


  在采访中,业内专家把近些年来煤化工的发展方式用"大跃进"来形容。全国几乎所有的新煤省区,都不同程度呈现了煤化工"大干快上"的势头。其中,山西、内蒙古、新疆、宁夏等资源省区纷纷出台了扶持政策,以期煤化工产业成为当地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此外,贵州、宁夏、陕西、安徽、云南、山东等产煤省区也制定了规模宏大的发展规划。


  经过20042005持续两年的建设高潮之后,2006年,我国化工业仍然创造了"十一五"开局建设的热潮。一些地区和企业不顾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承载能力,盲目规划、竞相建设煤化工项目。对此,国家发改委专门下发了〔20061350号和〔20081752号两份文件。对当时煤化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混乱局面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2009年,煤化工再度升温。针对新一轮盲目规划、违规建设、无序发展的现象,国务院下发《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政策实施以来,大部分地区已按照要求,严格煤炭资源管理,严格项目审核;但有些地方仍存在不顾资源条件盲目上马的问题,引发的不良后果已经开始显现。


  产能闲置技术落后
  我国成为国外气化技术的"试验场"


  据了解,目前全国甲醇装置开工率只有50%左右,二甲醚装置也大量闲置,相当一部分企业面临破产倒闭。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煤化工盲目发展带来的"恶果"做了如下总结:"由于一些地区片面强调煤炭转化比例,部分项目重复引进未经验证的技术,致使建成后不能正常生产,巨额资金投入不能发挥效益;有的项目产品缺乏竞争力,市场开发滞后;有的项目不核算煤炭资源完全成本,不落实节能减排责任,不分析煤炭的全过程转化效率,只强调加工工序的效率和效益;还有的企业以发展煤化工为名,行圈占煤炭资源之实,项目盲目布局,造成大量重复建设。"


  而在日前召开的"十二五"我国煤化工行业发展及节能减排技术论坛上,来自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在发展煤化工技术上,存在着盲目引进的情况。煤气化技术早期的引进,的确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由于引进的煤气化技术并不都是完善的技术,已使我国成为国外气化技术的"试验场"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在建和已批待建煤化工项目新增用煤已超过亿吨,各地规划拟建项目新增用煤总量还有几亿吨。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一些煤炭净调入区在现有火电厂供煤已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还争相上马煤化工项目。


  专家表示,煤化工盲目建设和过度发展不仅加剧了煤炭供需矛盾,也直接影响到全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煤化工属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受技术制约,煤炭在整体产业链中的能源转换效率不高,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以上,煤化工的无序发展必将直接影响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煤水缺一不可
  布局必须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


  "煤化工布局问题不能本末倒置,要综合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所有的布局都要在这个限制条件之下。"中国工程院副院长谢克昌建议。目前,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煤化工产业的热情要给予积极引导,防止盲目发展已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


  煤化工产业的发展对煤炭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技术、资金和社会配套条件要求较高。一方面,煤化工发展受制于煤炭资源。相关统计显示,一座年产250万吨的煤炭直接液化厂,年需要煤炭1100~1500万吨。如煤制油工厂服务年限50年,煤矿回采率40%,需要可采储量13.7亿~18.7亿吨,而且要求煤质稳定。


  另一方面,煤化工发展还受水资源的制约。总体上看,我国水资源与煤炭资源呈逆向分布,目前规划的大型煤炭基地基本处于缺水地区。一个百万吨煤制油厂可能要消耗千万吨的水。不合理的煤化工规划将会直接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一个年产油品300万吨的间接煤液化厂,原料煤生产部分排出的二氧化碳就达880万吨。从环境容量来看,大多数煤化工项目处在煤炭主产区,有没有排污容量也应该成为新上项目的必要条件。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和《煤化工产业政策》,其中明确严格控制缺水地区高耗水煤化工项目的建设。煤炭净调入地区要严格控制煤化工产业,煤炭净调出地区要科学规划、有序发展,做好总量控制。


  新上示范项目必须核算从煤炭开发到终端使用全周期的能源转换效率,并与其他转换加工方式进行科学比选和评估,全周期煤炭转换效率应明显高于行业现有水平,煤炭资源价格必须按市场价格测算,特别是对二氧化碳排放及捕捉要有明确的责任,新上示范项目应具有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能力。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胡迁林表示,发展煤化工应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即根据各地区的煤资源、水资源、环境状况等条件,合理布局煤化工产业发展,优先满足生态保护和水资源保护的要求,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的需求,尽可能在有相当工业基础的地区将煤炭、电力、化工等联合布局。


  评论

如何设计市场准入门槛?
陈湘静


  GDP期望值的降低,客观上给一些产业的调整提供了空间。近来,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文件,对磷铵、煤化工、电解铝等行业存在的投资过热、发展无序现象予以遏制,或者提出新建项目的产能、投资规模限制,或者规定在一段时间内一律不批新项目。

  GDP期望值的降低,客观上给一些产业的调整提供了空间。近来,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文件,对磷铵、煤化工、电解铝等行业存在的投资过热、发展无序现象予以遏制,或者提出新建项目的产能、投资规模限制,或者规定在一段时间内一律不批新项目。


  不过,这些针对产业的调控政策要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采取综合的手段。钢铁行业年年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却越淘汰越多,金融危机都挡不住各地扩能冲动;而对于煤化工、电解铝行业,此前各种“抑制政策也曾数次出台。当行政手段遭遇资本野马、宏观调控PK地方冲动时,双方的博弈往往是个拉锯战。


  在单纯“的思路下,行政手段对市场的干预有时候将付出极大的成本,且在一定程度上有悖于市场经济公平性的要求。对新建企业提出产能规模的要求,固然提高了准入门槛,向资本、市场发出了信号;但对于那些在此前大跃进中成功圈地的企业,他们也应该为行业发展无序、技术水平低下等问题负责。


  在资源环境压力巨大的客观情况下,行政手段对重化工等特殊行业的干预是非常必要的,但对市场准入门槛的设计,应该既要充分体现宏观调控的目标要求,也要考虑并利用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


  比如,上述行业对环境资源承载力要求较高,合理的产业布局才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那么,能不能首先做规划环评,划定适合发展的区域,并根据环境与资源承载力确定其发展容量,将结果公示出来,地方政府看得明白,投资人也知道该往哪里投钱。其次,规模、投资大小,只是衡量项目先进性的一个因素,还有工艺、排放水平、能源资源利用率,甚至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等,都应该成为考核的指标。


  更重要的是,一个良性发展的行业,应该既有准入机制也有退出机制。一个富含可持续发展内容的综合评价体系,不仅要作为市场准入考察的标准,还能够成为督促落后企业、项目逐步、合理退出的标准,在一进一出间不断提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在科学合理的产业调控体系和制度设计下,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资源要求的企业、项目说“的,不再是某一个而是多个政府部门,对产业监管、调控的力量和效率将成倍增长;那些真正有技术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才有资格占有并使用资源,并得到更多的资本及发展机会。


  一个良性发展的行业,将带来地方政府、企业、资本市场的“三赢,取得经济、环境多重效益。产业调控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引起那些手握生杀大权的决策层的重视。在煤化工行业,《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和《煤化工产业政策》等正在组织编制,将是一个积极的尝试。


  相关链接


  根据《通知》,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禁止建设以下项目: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上述标准以上的大型煤炭加工转化项目,须报经国家发改委核准。


  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和节能评估审查不合格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主要污染物的煤化工项目;对取水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煤化工项目新增取水。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相关专家表示,根据煤炭资源储量、水资源量、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等综合条件,并结合国家煤炭产业和13个大型煤炭基地布局,十二五煤化工重点发展地区是煤炭的调出区和自给区;在煤炭调入区的东南部地区,配合炼化产业和绿色电力产业需要,限制大规模基础煤化工的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煤化工产品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高起点发展煤化工产业,形成与煤炭、石化等行业相适应的产业格局。


  一纸通知给煤化工热潮泼下一盆冷水,国内部分煤化工项目或将搁浅。但是,对晋陕蒙宁新等煤炭资源大省(自治区)而言,煤化工是其产业转型和发展重要出路,多个项目被纳入地方十二五规划。煤化工项目搁浅,意味着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需另辟蹊径。
  业内人士称:“此次国家发改委上收煤化工审批权限,地方政府无权审批小型项目。地方政府化整为零,拆分煤化工项目的策略将被禁止。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小型煤化工项目将搁置。国家煤化工政策与地方政府发展思路出现冲撞。


  相关报道

  煤制甲醇上下游产能皆过剩


  “十一五期间,对甲醇下游新兴应用领域的预期和煤化工热,刺激了国内甲醇的投资和生产,这一投资大潮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国内甲醇企业直线攀升,甲醇产能持续翻番。虽然煤制甲醇面临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但各煤炭大省逢煤必化的投资热潮依旧不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共有甲醇企业291家,产能达3840万吨,相比十一五初期,产能增长3倍之多。与此同时,2010年,全年甲醇总产量只有1587万吨,仅占总产能的44%,大约有一半以上的装置都处于闲置状态。
  甲醇作为中间化学产品,直接消费量不过30%,能大规模推动甲醇上游生产的需求动力主要还是来自于下游产品链。目前甲醇下游产品链中,甲醛、醋酸、DMF、草甘膦等多个品种产能严重过剩,其中甲醛产能过剩达32%,醋酸过剩达46%,DMF过剩达50%,尤其是草甘膦,目前国内产能已经超过全球需求量的22%。


  《城市燃气二甲醚国家标准》将于201171日正式实施,这一标准明确规定,二甲醚作为城镇燃气只能纯燃烧,并且要求专瓶专用,这就意味着此前二甲醚混掺液化气的生产方式将被终止,而这也将进一步加剧甲醇上游产业的产能过剩。 中国环境报综合报